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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气象预警扩至十种,年中可望实施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杨绮薇报道:广东省气象局今早向记者证实,增加了大雾、灰霾、强雷电等预警信号的《广东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及防御指南(试行)》已重新修订完毕,目前正提交省政府审议,有望今年前汛期(4~6月)前后施行。 这一备受关注的广东气象预警信号“扩容”的消息,本报早在去年1月30日已率先详细披露。据悉,2004年8月国家气象局公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广东省气象局参照国家气象局列定的11类气象灾害,结合广东的灾害性天气,有选择性地将以前未发布的类别如大雾、灰霾、强对流、强雷电等增加进去,并进一步对2000年11月起实施的省政府“62号令”的台风、暴雨、寒冷、高温等四种预警作完善,“扩容”至九类预警,并于前年底拟定了征求意见稿,提交给省政府广泛征询意见。今早,省气象局法规处负责人透露,在征询意见过程中,省林业部门提出要增设一项“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经过省政府协调和研究,于是又增加了此项预警,使得广东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此前的四种(台风、暴雨、寒冷、高温)扩至十种。据介绍,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