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司机表示,当时用平车送女孩乘机并没用担架
本报讯酒泉14岁少女小晴,在遭遇车祸后,赴兰州救治途中登机时,因故被海航飞机拒载,造成肢体再植延误时机落下终身残疾。
其代理律师张起淮昨日表示,其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取得关键性证据,通过医院证实小晴不是担架旅客,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
医生认为伤者可上飞机
昨日中午12时,小晴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来到小晴第一救治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进行取证,小晴的主治医生王朝辉接受了律师的取证和记者的旁听。
王医生说,当时小晴出车祸后小腿是粉碎性的断开,家人要求转到兰州军区陆军总院进行治疗,当时他认为小晴的脑部没受到损伤,神志清楚,心肝脏也没受到伤害,没有致命性的损伤,只不过是腿部局部性的伤害。
同时医院为了防止在空中出现大出血,医生对小晴的血管做了医务处理,这样伤口会有血渗出,但不会出现大出血情况。他认为小晴完全可以上飞机。
王医生说,随后,在小晴家长的要求下,给小晴开了可以登机的证明。买来机票后,医生向医院领导汇报了当时的情况,然后小晴在他和经验丰富的护士长陪同下于下午5时35分左右赶到嘉峪关机场。但机场的工作人员简单地看了看就认为小晴伤情严重而拒绝躺在救护车的平车上的小晴登机,家属与机场的工作人员交涉,虽有旁边的医生做证明,工作人员经过请示,机长还是拒绝了小晴登机。不久后飞机起飞。
救护车司机称未用担架
主治医生说,做截肢手术有效时间一般是6到8小时,当然在有效时间内到主治医院越早对伤者越有利。
张律师取证完毕,记者采访到当天送小晴到机场的救护车司机,据这位司机介绍,当时送小晴进候车室的是车上的一辆平车,小晴如果登机,平车还得送还救护车上,不可能抬进飞机,平车是救护车的一种必备设施,后被媒体和机场的人认为是担架是错误的。
而日前承运方海南航空公司首次致函媒体,书面发布1月15日HU7536航班未承运受伤旅客的情况说明。其核心观点是:因执行该航班的多尼尔328机型不具备承运担架旅客的运输条件,因此海航拒载。《西部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