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偷车辆用于换取食物和上网
本报讯(记者钟亿军)昨天,记者从顺义警方了解到,今年19岁的李某,因涉嫌偷窃自行车被警方治安拘留。警方称,这是李某第5次偷车被拘留。
顺义胜利派出所值班民警孙学宏称,17日凌晨4时许,新顺大街一网吧网管王先生报警称,看到一名少年偷了一辆自行车,扛着走了。
民警赶至新顺大街搜寻,在电影院拐弯处发现有一少年正扛着一辆自行车。
当民警上前询问少年时,对方说车是他自己的。这时,报案的网管王先生也闻讯赶到,指认说“就是这个人偷的自行车”。对方仍辩称自行车是自己的。民警只得把这少年带到事发网吧,查看监控录像。
经讯问,警方得知该少年姓李,19岁,系顺义区南法信地区西海洪村人。李某说,自己初中毕业以后,长期泡在网吧,没钱上网就到网吧附近偷自行车卖。
据警方介绍,自2002年至今,李某已第5次因偷自行车被拘留。就在2月10日,李某上网到深夜,因饿了便又在网吧附近偷自行车,想换些吃的,被民警当场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