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熊燕)春节过后市民陈先生意外地在深圳市交管局网站上查到,自己春节在肇庆自驾游违章被摄像头拍了下来,陈先生被告知200元罚款需到违章地肇庆缴纳。难道交通违章罚款必须到违章地缴纳?
陈先生称自己听同事称去年有报道说省内违章可在深圳邮局将罚款寄至违章地,但陈先生在咨询本地和肇庆市交管部门后被告知,罚款必须到肇庆缴纳。 陈先生很无奈地说:“看来我只好再去肇庆自驾游了。”
市民曾先生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他被要求前去东莞缴纳罚款。曾先生说,当时有十几名车主在缴纳违章罚款,“有一半都是粤B牌的,如果能在深圳缴纳就好了。”
据了解,曾有报道称从去年8月1日起,省公安厅与省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办交通违法当事人委托邮政部门缴纳罚款的业务。在省内交通违法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交通违法当事人,如罚款在200元以下,并在缴纳罚款有效期内,委托地在交通违法地以外的我省其他地级市,均可办理。
记者昨日向市交管局的郭警官咨询此事。郭警官称,目前省内20个地级市交通违章处罚实施了联网,肇庆也是其中之一,至于陈先生的个案,他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可能与当地的规定有关,而肇庆交管局给陈先生的答复是,“联网还没有实现,罚款必须到肇庆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