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大年初五,这是古都大同春节期间最冷的一天。早8时,在市区同泉路电力技校西公铁立交桥下,一位伤者倒在了非机动车道的血泊之中。20分钟后,当110接到路人报案赶到现场时,这名男性伤者已经死亡。
大同交警二大队民警开始了艰难的侦破排查工作。
根据现场蛛丝马迹,民警初步判定,肇事车是一辆蓝色中巴车。上午11时,110报警中心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有一辆开往燕子山的中巴车发生了事故,不容警方多问,对方已将电话挂断……
经过细致走访,警方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辆车牌号为晋BC1021的蓝色中巴车,挡风玻璃严重破碎,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查,肇事车辆正是这辆晋BC1021的蓝色中巴车,肇事驾驶员叫王富强。
原来,2月2日上午8时,当这辆蓝色中巴车撞人后,肇事司机王富强下车看了看倒在血泊中的伤者,将碾压在前轮下的自行车拖出来,之后驾车逃逸。售票员是肇事司机的母亲,她和另外18名乘客目睹了这一过程。这些人中,竟没有一人提出实施救助,没有报警,有的只是沉默和无动于衷。当肇事车逃逸到数公里外的小站口时,又将18名乘客“倒卖”给另外一辆中巴车,之后向左云方向逃逸。
在警方取证过程中,肇事司机父母拒不提供任何线索。鉴于其母是肇事车辆的售票员,并目睹了事发和逃逸全过程,民警以涉嫌包庇罪对她进行了刑事拘留。随后,在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王富强投案自首。这件交通肇事逃逸案在事发72小时后破获。
民警们没有破案的喜悦,却有巨石压心的郁闷。
据警方介绍,受害人家属经多方打听,曾找到一名知情乘客,希望出来指证。然而,该乘客却提出索要8000元的要求。因受害人家属没有满足其要求,该乘客拒绝当面指证。
本报记者左燕东 本报通讯员郭亮 左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