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闻过
广东省委、省政府最近作出《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体制和职能进行重大改革。根据《决定》,行业协会和商会实行“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脱离国家机关,不设行政级别。
“五自原则”,断了商会和行业协会的“皇粮”;“政社分离”,进一步消除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官办色彩。改革的意义,不仅减轻财政负担,消除泛化的“官本位”思想,而且也有利于商会和行业协会的自身发展和壮大,必将对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商会和行业协会,不是什么新生事物。以前三百六十行,哪行哪业没有自己的行业协会?今天上九路附近的锦纶会馆,就是过去广州丝绸商的行业协会。那时商会和行业协会实行的都是“五自原则”,对内,协调同行间的关系;对外,代表同行的利益。每个行业协会的行规也不少,行规不是“国法”,但对约束同行行为、规范行业良性发展,作用甚大。
可惜,传统商会和行业协会这些好传统,后来被“革”丢了。改革开放以来,新成立的商会和行业协会,因为有“皇粮”可吃,有行政级别可定,官方色彩太浓,在同行面前说话也难“硬”起来——所谓“拿谁钱,听谁话”是也———这样,对内,不能真正发挥团结、指导、规范同行的作用;对外,当然也很难真正代表和维护同行的权益。
团由伴结,效果验在联群,这是一个团体存在的价值所在。广东这次对商会和行业协会“动手术”,突出其民间化色彩,强化其服务职能。这是对传统商会和行业协会功能的一种本义回归。回归本义,商会和行会才能当好入会者的“娘家人”。
当然,这不是简单的回归。因为,现代商会和行业协会除了传统职能外,还要分担一部分政府分离和委托的职能。此外,在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商会和行业协会,在国际商业摩擦战中,也能发挥其作为民间团体的独特优势。这其实在外地已经有过先例,像温州打火机行业协会,就帮助加入行会的企业在欧洲打赢了贸易保护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