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如何保障其持续发展,同时避免出现房市泡沫?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道出“重庆经验”。
三项调控保障房市健康发展
一是投资比例。 “房地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能过度,也不能过小,应该保持在25%左右。”黄奇帆指出,房地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如果不足15%,老百姓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就不能得到满足;如果达到30%,则可能会引起房产泡沫。去年,我市房地产业的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8%,保持了合理的投资比例。
二是住房需求分析。按照规划,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30-35平方米,目前仅为24.3平方米,我市还要建1-1.2亿平方米房屋。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今后十几年,我市要增加1000万城市人口,又需要上亿平方米住房。所以在今后十几年内,每年要保持1000多万平方米的建设规模,以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三是合理的住房价格。怎样的房价才算合理?黄奇帆指出,按照国际通行的计算标准,每平方米房价应与当地就业人群的人均月收入水平相当,并随收入上涨而上涨。
“正是因为在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中坚持了以上三项调控措施,在去年6月七部委检查中,重庆顺利通过,并得到‘市场规范、价格适中、管理有序’的高度评价。”黄奇帆说。
继续“四个保持”“四个加强”
黄奇帆表示,房地产业对其上下游行业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其支柱地位不能动摇。今年我市将继续“四个保持”“四个加强”的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四个保持”:保持适度的投资比重、增长幅度;保持适当开发总量、建设规模;保持合理的消费结构、消费价格;保持适度的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黄奇帆指出,特别是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财政税收方面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普通百姓用房需求。
“四个加强”:加强对房地产土地供应总量和开发投资量的调控;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结构和价格的调控;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低收入人群房屋的建设强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中不规范行为的管理。
低收入住房可借鉴国外经验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住房的主要形式。近几年来我市一直在推广廉租住房,但经济适用房由于具体操作中的种种问题,一直难以在全市推开。
对于低收入住房存在的结构性不合理,黄奇帆表示,这正是政府部门今年重点研究的内容,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比如在某个地块划定低收入房区域,公开招商,要求开发商成本公开,然后确定合理的卖价。
经济适用房究竟卖给了什么人?购买人群的身份核定是最为麻烦的问题。国外,这个问题交给社会中介来管理,而不是政府部门。中低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要卖房了,买房对象仍然只能是中低收入者,这个环节目前在国内属于失控状态,国外则可由社会中介来监督。记者曾立实习生何游娟
来源: 华龙网 2006-02-19 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