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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心交心
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中,几名代表不约而同地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沈阳市的供热工作。和许多市民一样,代表们希望沈阳市的供热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希望供热工作能够让市民满意。2月1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代表呼吁:出台管理条例,规范供暖
市人大代表冯有为建议,人大应尽快通过立法手段对现行供热工作进行规范,对全市的供暖行业实施监管,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供暖用户的利益。
据悉,沈阳市现行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是从200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5年过去了,沈阳市的供热形势不仅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也和急速发展的社会不相适应。比如地热、阁楼供热等新生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遇到一些困难。
市人大代表陈元鹤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她认为,沈阳市的供暖改革是大势所趋,目前沈阳市执行的供暖管理办法并不是法律法规,因此约束力并不是很大。因此,她建议市政府能够尽快出台供暖方面的管理条例,制定出具体的细则,来明确采暖户和供暖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并确定具体的执行部门。只有这样,供热双方一旦出现供暖纠纷时,处理起来就有法律依据,也更能让老百姓满意。
代表建议:计量收费,节能又省钱
另外,还有一些人大代表关注“一户一表、分室控温”的计量收费问题。市人大代表王真新建议将目前单管串联的供暖设计,改为双管并联,这样可以由用户自行控制流量,又节能又省钱。
王真新代表还希望沈阳市的供热要真正实现市场化,只有市场才能产生竞争,引进了竞争机制,供热企业才会更加关心服务质量,用户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另外,陈元鹤代表还关注城市中的一些弱势群体的供热。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近低保水平,属于“边缘户”。可就是因为没有到低保线,必须全额交纳采暖费,这对他们而言根本负担不起。因此,她建议政府在向低保户提供供暖补贴的同时,也要将供暖补贴的范围适当扩大,关注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
记者调查:实施计量收费难不难?
去年年底,建设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同时,国家将在未来2年加大对节能建筑的监管,今后北方采暖城市,还没有设计、安装分户控制和热计量系统的公共建筑和住宅,一律不予进行设计审查、颁发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目前实行“一户一表、分室控温”的热计量收费在沈阳市仍然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像一些把山或是顶楼的房屋,因为房屋在建设之初,其保温性能就比不把山、不把顶的房屋差。而且,由于其室内温度相对较低,散热又快,因此其消耗的热能要更多一些。
另外,目前沈城的老旧建筑一时还无法实施保温改造,这也成为阻碍供热按表收费的一个大问题。建设部的调查表明,非节能建筑平均使用能耗是节能建筑的2倍以上,而我国北方城市的非节能建筑就占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在沈阳市,如果要对现有的老旧建筑非节能建筑墙体上都包上一层保温板,这样一来,改造费用将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这笔资金从何而来呢?
同时,北方城市的供热一直以来沿用的福利制度,使沈阳市尚未形成一个比较健全、能够抵御风险的市场机制。因此,资金在落实起来会更难。
相关部门:供热改革正在积极推进
不过可喜的是,沈阳市建委从去年10月1日起,要求全市新建公共建筑都要强制执行节能50%%的标准。今年1月1日起,沈阳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节能65%%的标准。不达标的新建建筑,将不能备案出售。这样做,也是为售后沈阳建筑物安装分户控制和热计量系统进行前期准备。
记者当天还采访了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据悉,目前沈阳市正在按照建设部供热的要求进行调研,积极推进供热改革工作。相信,沈阳市的供热一定会向着更为规范、科学的方向推进。本报记者张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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