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为市长的道歉而感动
“2005年,我市有9项任务没有完成,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和全体代表表示深深的歉意。”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月16日,安徽省巢湖市市长郑为文在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的一番话,令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深受感动。
近来,领导一道歉,群众就感动的新闻报道并不鲜见。然而,市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的一句道歉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深受感动”的报道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位在“庙堂之高”的政府官员能够向处于“江湖之远”的普通群众道歉,群众感动一番可以理解,其中是非暂且不论。但是,如今肩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职责的人大代表和参政议政职责的政协委员也被市长的一句道歉而“深受感动”,就显得有点耐人寻味。
事情没有办好而道歉,这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市长道歉并非恩惠,而是理所当然的责任,人大代表又何必为这一道歉而深受感动呢?更重要的是,虽然在行政体系中,各位人大代表的具体职务可能有高有低,但是在人大会议上,市长仅仅是人大代表中的一员,且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必须接受全体人大代表的审议。此时此刻,人大代表只有保持与市长身份的平等才能尽量客观地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如果头脑中“职务高低”的惯性思维不去,那些职务低微的人大代表又怎敢真实地表达自己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所思所想呢?
去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发生的一件事情让笔者记忆犹新:当时,北京市房山的代表赵淑雅向市长王岐山提出了农村教师工资问题。在得到满意答复后,赵淑雅连连道谢:“谢谢市长!”“什么谢谢市长?”王岐山脸色一变,“咱俩都是代表!”
王岐山这句“什么谢谢市长,咱俩都是代表”的话告诉我们,人大代表在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必须在脑海中把行政体系中的职务高低抛到一边,才能以客观的视角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方方面面畅所欲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