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家王裕超胜诉
本报综合报道据《海南日报》消息,由郭小东、晓剑合著的长篇小说《红色娘子军》因出现几幅娘子军老战士形象惹出的侵权官司终审有了结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做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广东花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和销售带有歪曲原告王裕超摄影作品的《红色娘子军》一书;被告花城出版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羊城晚报》和《海南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花城出版社赔偿王裕超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
据报道,现为琼海市侨联会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的原告王裕超在诉状中称:为再现和永久记载健在的红色娘子军老战士卢业香、欧花、王先梅等人的光辉形象,经几位老人许可并依法签订委托书,他分别为老人摄制了正面军装人物头像作品,并许可红色娘子军纪念园和琼海市邮政局印制明信片。被告该书作者和花城出版社在出版《红色娘子军》一书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明信片上卢业香老人的头像进行篡改,将头像分成两半设计成该书的封面和封底,不但歪曲了原告作品的完整性,也损害了红色娘子军战士的光辉形象。该书在封二、封三及内页还歪曲使用了原告创作的红色娘子军老战士卢业香、欧花、王先梅的头像作品。
小说《红色娘子军》2004年1月由花城出版社出版,共印6000册,全国新华书店经销。被告该书作者郭小东、晓剑认为,该书封底明确标明“策划编辑、责任编辑、技术编辑和封面设计”另有其人,将其列为被告是告错对象。去年8月17日,海口中院对该案做出上述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被告郭小东和晓剑作为本书的文字作者,只对文字创作负责,与王裕超的摄影作品无关。广东花城出版社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审理过程中,花城出版社又于今年1月26日申请撤诉,法院于是裁定按一审判决执行,至此,这起罕有的摄影家告小说侵权案经过近两年的纷争后终于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