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银行押运员挪用公款17万,其中15万元被其用在股票市场上。日前,渝中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其判刑3年。
古家和原是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员工。2004年1月,他被安排从事江北支行业务押运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2月兼任江北支行营业厅出纳组出纳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