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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孙玉洁)记者昨天获悉,不久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泥人张”后代传人张锠、张宏岳及其开办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起诉被告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目前有了新进展:今天法院将召集原、被告以及“泥人张”的其他后人进行谈话,以确定原告的最终人数。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张锠等原告在起诉书中称:“被告张铁成以‘北京泥人张’第四代传人自居,并宣扬‘北京泥人张’始于清代道光年间,至今已有160年的历史,张铁成此种宣传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一种假冒行径。而被告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张明山后代从事彩塑创作的人员和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泥人张’作为自己企业的名称使用,并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也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3.6万元。”
天津的“泥人张”店面。资料图片
原告:
“北京泥人张”纯属假冒
“张铁成虽然也姓张,但其实和‘泥人张’没一点血缘关系。”“泥人张”第四代传人张锠说:“几年前张铁成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中说‘北京泥人张’也起源于道光年间,他是第四代传人。但是在这一宣传中所使用的作品照片却是我的父辈创作的泥人作品《将相和》,其讲述的所谓‘北京泥人张’的典故也是移植于张明山(第一代‘泥人张’)的真实故事,嫁接到了所谓的第一代‘北京泥人张’的身上。”
“这个人主要经营的是兵马俑复制品,他也说自己的先人是做大烟枪和蛐蛐罐,与‘泥人张’的传统工艺没有任何关系;但原创性却是‘泥人张’的主要特点之一。”张锠介绍,“泥人张”的前两代人一直定居于天津。1950年,父亲张景祜调到北京市工艺美术研究所从事教学和创作工作,“泥人张”的手艺也得以在北京扎根并进一步发扬光大。所谓的“北京泥人张”纯属无中生有。“泥人张”作为一种传统手工艺流传至今,特指天津张明山开创并自成风格的泥彩塑艺术品,具有独特的工艺流程和艺术特征。
律师:
可能追加原告人数
正在外地出差的张锠的代理律师金翔告诉记者,由于“泥人张”的后代除了原告张锠、张宏岳父子,还有其他人,法院将于本月20日召集大家进行谈话,可能会追加原告人数。被告有可能也会参加。
“只要使用了‘泥人张’这三个字——无论是作为企业名称或商品商标,都侵犯了名称专有权。‘泥人张’已经有160多年的延续历史,名称专有权在先,他人无论做何种注册,只要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都不能侵犯这种名称专有权。天津某企业曾经把‘泥人张’注册为商标,后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消了这家企业的商标专有权。判决书说,如果没有权利人的共同同意,任何人不能将其作为注册商标。”金翔介绍。
被告:
“泥人张”不应由一家独占
作为被告的张铁成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也十分肯定地说:“我们跟天津‘泥人张’没有任何关系,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业务上的关系。‘泥人张’是我们中国的文化遗产,并不是谁家的独占资源。我们并没有将其注册为商标,只是作为企业名称进行了注册,而且是在1982年作为集体企业注册的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后来改制为民办企业。总之我们跟他们毫无关系。”
张铁成介绍,他名下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于1994年注册成立,已连续多年参加“广交会”,主要经营仿制的各种佛头、唐三彩和壁画等陶艺品。“我的想法是,我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把传统的工艺美术事业做大做强,一味地窝里斗只会伤害这个产业。”张铁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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