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缓刑犯竟相继流窜至上海、蚌埠、合肥等地大肆盗窃高校学生财物30余起,其中仅在合肥就盗窃了25部学生手机。今天,这名大盗被警方正式提请起诉。去年11月20日下午,一男子溜入合肥高新区某高校男生宿舍,趁学生正在睡午觉时盗窃手机。 当他盗窃得手准备逃走时,正巧被返回宿舍的几名学生堵个正着,将其扭送学校保卫处。在前往保卫处的路上,该男子突然拼命挣扎,甩掉学生后仓皇逃走。接到报警后,蜀麓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凤阳县人王某,曾在合肥某摩托车经营部当经理。自2004年下半年起,王某开始疯狂盗窃在校学生财物。去年3月份,王某因在合肥某高校盗窃3600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虽然在缓刑期间,但王某仍疯狂盗窃高校学生财物,当年5月21日他再次因盗窃手机被合肥警方治安拘留10日。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遂成立“11·20”专案组全力缉捕王某。经过数天蹲坑守候,案件侦破却毫无进展。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王某如果想外逃,肯定舍不得自己存在银行里的9000余元钱。专案组随即与合肥某银行取得联系,请求银行一旦发现王某前来取钱立即通知警方。2005年11月27日中午,王某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合肥某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出现后,立即依照警方的安排推说无法取钱,让其下午再来一趟。当天下午,便衣民警在银行设下埋伏,等待王某再次出现。但出乎警方意料的是,王某根本没有出现。11月28日上午,当王某出现在银行大厅时,5名便衣民警立即从四周围拢上来,将其制服在地。在审讯中,王某一度拒不交代其作案事实。专案组随即对其租房处进行搜查,从一只牙膏盒里搜出数十张手机SIM卡,并在墙壁一张宣传画背后找到3800元现金。当民警将这些证据摆放在王某面前时,王某当即瘫倒在地。为了锁定王某犯罪的证据,从去年年底至今年2月初,专案组民警北上南下,历经60多天,行程上万公里,最终查明王某相继在上海、蚌埠、凤阳、合肥等地流窜作案30余起,盗窃学生手机、数码相机等涉案财物4万余元,其中仅在合肥就盗窃学生手机25部。
(张静 本报记者 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