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省委决定实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收2000例计划,正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正确举措。
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海南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目前制约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这种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同时,要瞄准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等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破除影响农民增收的种种障碍,努力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调整农村经济结构,需要调整农村三次产业结构,总的来说,要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提高非农产业的比重,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以储藏、运销为重点的农村服务业。在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上,各地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长短结合,积极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制种业和大林业产业,扩大适销对路、名特优、无公害的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产出效益。要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权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典型示范为榜样,激发农民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增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关心农村工作,领导和服务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件大事的意识,切实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切实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收这件大事抓紧抓好,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