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打工仔,2000年,经朋友介绍,我来到火星镇一栋20层的大厦,对其中的16、17和18层进行装修,负责油漆方面的工作。由于包工头是朋友的弟弟,我没有与他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人每天30元,另外包工头负责工人的食宿。 我请了七八个弟兄为他工作,到年底,3层楼的油漆全部搞完,包工头说第二年要我接着干,由于资金周转有困难,只能给我部分工钱,要我给做事的弟兄们多说说好话。我相信了他,没有要求他打欠条就回家过年了。
过完春节,我想着20楼装修的事,就与包工头联系,但手机怎么打都不通。我开始怀疑了,于是赶回长沙,发现20楼有别的装修队在施工,原来那个包工头没干了。我找到他家向他要钱,他说,老板没有给他结账,等结了账再给我钱。我没办法,找他要了100元钱作路费回家。到了2001年年底,我带了一个兄弟又到他家要工钱时,包工头不在家,他老婆告诉我说,包工头到长沙结账去了。那天我在他家里住下来了,但第二天,包工头的老婆没有跟我们说就带着孩子走了。我没办法,只好回家。那时正值春运期间,车费很贵,两人共花了300元路费。又过了两年,我听说他挣了钱。在年底时再去他家,他仍然不给我。在我再三要求下,第二天,他给了我150元作路费。我的天!三次去要工钱,共花了600多元的路费,要回了250元钱。包工头欠我的3960元工资,是我与兄弟们130多天的血汗钱!现在要我一个人来还,半年都还不清,加上我经济困难,现在兄弟们找我要钱,我又不能不给。我向劳动部门投诉,但我感到自己又拿不出证据。我现在感觉,没有与公司签劳动合同,让我很被动。胡先生
附记:胡先生的讨薪经历,反映了部分民工的共同状况。在这其中,有一个方面的问题尤其值得关注,那就是农民工签合同的问题。
大量农民工没签约
据记者了解,虽然政府已经有了相关的政策保障,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不时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工缺乏自身维权意识,其重要的表现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不签劳动合同的状况在建筑领域的民工和打短工的民工身上表现得特别突出。记者曾多次到中山路的劳务市场采访,有不少民工向记者反映,有时在雇主家做了事,事前根本没签合同,一分钱也没拿到,有些只打了个手写的欠条,有的什么凭据也没有,以致劳动部门接到投诉都难以介入。去年记者也曾多次到一些建筑工地上采访,在与做事的民工闲谈中顺便提到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一个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有劳动合同的。
强势一方应负签约责任
大量农民工没有签合同,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民工不知道在为企业工作时,要签劳动合同;也有部分民工相信一诺千金,相信老板口头说的话就算数;还有一种情况是,部分民工知道要签合同,但怕向老板提出签合同。在民工怕签合同这方面,一位多年关注农民工问题的社会学者告诉记者,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在老板与民工的关系中,老板是强者,农民工是弱者。如果农民工提出要签约,就有被解雇的危险。所以民工宁愿不要签或不提出要签合同,以保住自己现有的饭碗。对于此种情况,这位学者认为,国家正在大力推行劳动行业普遍签劳动合同的制度,在这种供求不平衡导致的强弱不对等的地位下,应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归强的一方。劳动监督部门也能随时检查,并督促企业与打工者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