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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毕征)短短4年内走私货物,涉案金额18亿元、偷逃税款3.5亿元,并将59名海关官员拖下水。广州市中院不久前对这起被称为“全国最大加工贸易走私案”的“尹照华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尹照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尹照华的姐姐尹婉琼、父亲尹枝叶等其余14名被告则分别被判缓刑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
今年43岁的尹照华原籍东莞市寮步镇,只念过小学,上世纪80年代偷渡到香港,成了一名货柜车司机,后在香港定居。1996年,他成立了香港照华贸易运输公司和香港照华运输公司,2000年,又在东莞设立精艺手袋厂等4间企业,并转租他人经营。香港照华公司主要负责组织货源和运输,以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进口大量皮料、毛线、布料、胶纸、五金等货物,进境后将走私货物运至“照华货场”接卸、中转和分运到内地的上千家客户。
2004年10月16日,黄埔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该案,将东莞寮步精艺手袋厂等2个走私犯罪嫌疑单位和尹照华等走私犯罪嫌疑人移送广州市检察院。经法院查明,该走私团伙共计走私普通货物总案值人民币18亿元,涉嫌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5亿元。
尹氏走私团伙从2001年起以“加快通关速度”为名,指派专人以“感情投资”方式大肆行贿。他们根据职位高低按月发“红包”给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工作人员大肆行贿。该案中,59名海关官员因共收受港币64万多元、人民币48万多元而被拖下水,其中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40人被清除出海关队伍,8人被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