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
报到后集训1月至2月
《意见》明确,军队将进一步扩大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数量,特别是增加接收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数量。 总参、总后、总装、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和省(部)属重点大学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75%,其他军区级单位不低于70%。
《意见》要求,地方大学生到部队报到后,军区级单位要及时组织复审复查,并统一安排1至2个月的入伍集训,在当年8月底前办理入伍审批手续,明确职级待遇。
任职前要到军队院校培训
《意见》规定,地方大学生干部任职前,根据任职岗位需要和全军统一计划,到军队院校或训练机构进行培训。补充到指挥岗位的,培训时间为10个月;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
基层任职2年后才可选调到机关
地方大学生干部经院校任职培训后,对补充到指挥岗位的,由军或师(旅)级单位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再集中进行岗前适应性训练。地方大学生干部在基层任职不满2年的,原则上不得选调到机关工作,不得办理照顾性调动。
福利待遇怎么样
《意见》规定,地方大学生干部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地方大学生干部在普通高校的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地方大学生干部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
要求退出现役怎么办
《意见》明确,对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本人申请,在按规定收回国防奖学金和培训费,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未达到规定的服役年限,因身体、心理等原因确实不适应部队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和驻军以上医院鉴定,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可作转业安排;不符合转业条件、无正当理由强烈要求转业且教育无效的,经组织批准后,给予降职(级)直至取消干部身份,作退出现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