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在一次性付款与向银行按揭买房之间,原来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走。前不久,市民包小姐顺利办到了利率只有2.16%的“低息贷款”。这一来,相比从银行贷款,她每年可以少支付5000多元的利息。
包小姐的“低息贷款”来自于亲朋好友。 2004年5月,她购买了莫愁湖附近一套总价在41万元左右的二手房,当时在中国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还款年限为20年;经过一年半的还贷生涯,包小姐感觉向银行贷购房款利息高,手续麻烦,还款方式也不灵活。
2006年,她由父亲出面向亲友借了10万元,按1年定期存款利息归还,利率仅2.16%。这样一来,原本每年7000多元的纯利息,一下子降低到2000多元。相比起固定利率,亲友间的还款方式也更加灵活,2月份,她又提前还了4万元。
银行个人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只禁止那些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所谓“高利贷”,而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上述比银行利率更低的“低息民间借贷”应该可行。为此,银行方面也已经感受到来自于民间借贷的客源流失压力。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庄卓律师建议说,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具备法律要件的借贷更有利于对双方权益的维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要注意订立书面协议。
其次,协议上应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有利息,必须写清利率。
庄律师还介绍了一种更加稳妥的方式,即借款方可要求贷款方将房子作为抵押,抵押手续可在房管部门办理。款项还清后,再进行解押。(陆容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