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芳)明天,《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采用清洁能源自采暖的居民可按新标准申请每采暖季15元/平方米的补贴。明天下午2时至4时,12个政府机构的负责人员将在首都之窗网站在线答疑,市民可就有关采暖补贴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根据《暂行办法》,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都可以享受到这一补贴。提高后的补贴包括即将过去的今冬供暖季。已经按原补贴标准拿到补贴的居民可申请按新标准补齐。
明天,自采暖居民可以开始申请,但不能马上拿到补贴款,根据程序,首先要由自采暖居民住宅的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单位等)持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填写的《申请表》登记备案,经核实后,向该管理单位提供《核对证明》,居民凭此证明再到各自单位领取补助。
此前,本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用户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基本补贴为每人470元,而按照新规,职工补贴标准确定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以60平方米为例,以前职工可以领取470元的补贴,按照新规定,每个职工可以领取900元,提高了430元。新规还对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
采暖补助金的来源有四个方面,行政机关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以及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自采暖补贴资金,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解决;企业职工的自采暖补贴资金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自采暖补贴资金,按照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特殊群体补贴标准
特殊群体中征地超转人员、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特殊群体中优抚家庭按居住建筑面积80平方米标准补贴;住宅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住房补贴标准按离休干部生前级别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补贴。其余特殊群体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住宅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