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从今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评选。
据了解,评选标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评选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
据悉,“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和被评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用人单位可免去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社保缴费专项审计检查,其有关信息还将汇入北京市企业诚信系统,在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以及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评选劳模和优秀企业家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网络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