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消息(实习记者邹良丽)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但最近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单位和商家悬挂国旗不规范,有损于国旗的尊严,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2月17日,荣成市民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荣成市崖头镇的一家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竟然一直悬挂半旗。 王先生说,大年初三,他路过该单位时,发现国旗距离杆顶有七八十厘米。直到2月17日他路过该单位时,发现国旗还是半挂着。王先生说,他发现很多单位的国旗经常是只挂不降,这样国旗很容易破损。我国《国旗法》规定:国旗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只有特殊的几种情形需要降半旗。而且升挂国旗时,应当每天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2月17日上午9时,记者在西河街一单位门前看到,该单位悬挂的国旗颜色黯淡,有些发黑。走近一看,国旗上竟然还沾有大小不等的十余处白色斑点。上午10时许,记者在统一路一家宾馆门前看到,早已褪色的国旗在随风飘舞,还拖着两条“尾巴”。仔细一看,原来是国旗破损后形成的碎布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我市部分单位悬挂的国旗不同程度地存在污损、褪色等问题。我国《国旗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国旗法》要求,要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并应当徐徐升降。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国旗的悬挂位置也很不规范。安源街一家理发店门前,鲜艳的国旗被店家斜绑在暖气上;大世界附近的一家理发店也在门前斜插着一面国旗;青岛北路一居民楼顶,一面国旗在歪斜着随风飘动。
如何规范悬挂和升降国旗行为?记者为此查阅了《国旗法》相关规定得知,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业分析认为,对侮辱国旗情节较为严重的,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但国旗美好姿态的平时维护,还是需要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努力。尊重国旗,需要从平时的点滴细节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