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消息在前不久召开的吉林省长春市人大会议上,长春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获得通过,在《长春市“十一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中,对于各项指标的设定,专门有一栏注明了“指标属性”,分为导向性、预期性、约束性三类。
除了分类设定发展指标外,整个指标体系也进行了重大调整。与“十五”期间相比,经济发展指标由55个减少到17个,社会发展指标由5个增加为18个,人民生活指标由4个增加为12个,资源环境指标由4个增加为13个。
在《长春市“十一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中,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一些产业产值等指标,都被列到预期性指标中,列入导向性指标的是城镇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而城镇开发就业岗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口参保率、城市污水处理率、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涉及公共服务或公众利益领域的内容成了约束性指标。在三类指标中,政府只把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中。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宁介绍,与过去相比,长春的“十一五”规划在指标属性上更强调导向性、预期性,强化了对政府的约束性,主要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
当地有关人士则认为,发展指标分类设定,表明政府职能在发生转变,不再做“万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