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式是举行会议。
会议的形式有两种:由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的全体会和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的委员长会议。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