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月20日电省消协发布的第1号消费指导是服装鞋类商品,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上述商品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切忌不要贪图便宜在非正规消费场所购买。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服装和鞋类商品时,一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除商家明示所销售商品为处理品,并在发票注明外,其他情况一律实行“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