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上午获悉,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会都准备提交提案建议完善广东慈善捐赠法规,在税收方面给予合理优惠措施———不管捐多少都应获得全额税前扣除的待遇。广东缺乏合理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超过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会建议,在税收方面给予慈善机构与捐赠者合理优惠,企业和个人不管捐赠多少,都应获得全额税前扣除。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理程序。
提案还建议,要明确规定每个慈善机构都应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记者王晓云、尹安学、傅汉荣、周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