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2月21日讯2008年,合肥市将力争在省会城市中率先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昨天上午,在近千人参加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10周年纪念大会上,合肥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委副主任孙志刚公布了新的“创建蓝图”。
政府,会为百姓做点啥?
今年是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起始年、安徽省首批文明城市的开评年。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说,省会城市要有省会城市的要求,要敢于给自己“找茬”,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在全省“真正有省会城市的作为”。
[无摊城市]开春后,要像组织拆违战役一样,在全市开展一场整治摊点大行动,彻底取缔各类占道摊点和倚门设摊,实现无摊城市的目标。
[交通秩序]大力实施畅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并重,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下气力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认真解决好“正三轮”的营运问题。
[户外广告]逐步取缔全市二环内的护栏广告、绿化带内广告、电线杆上广告,提倡设置少而精的高品位、高档次的电子滚动屏幕广告。大力推广长江中路店招标牌整治的成功经验,今年底前,全市主次干道店招标牌要达到长江中路的水平。
[盲流乞讨]结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合肥实际,研究出台管理办法,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力争使重要场所、重要路段、重点区域看相算命、盲流乞讨现象有明显改观。
[城市出入口] 规划先导,结合拆违,建管并重,全面治理好脏乱差问题,使城市出入口上档次、出形象。
[城中村改造]要乘拆违之势,实现综合改造,解决城中村的深层次问题。在没有改造前,要积极解决好卫生、治安、消防等突出问题,达到不脏不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治脏工作,拓展清扫保洁工作的覆盖面,重点解决好“空中垃圾”、城郊接合部等区域的卫生盲区、死角。
百姓,应为合肥做点啥?
从昨天起,合肥市开始集中治理乱吐痰、乱撒纸钱、乱丢(倒)垃圾、乱穿行“四乱”现象。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说,对于这一工作,就要严管重罚,教化养成,将之作为优化城市大环境配套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基础性工作来抓。
[重点区域]广场、车站、机场、公交站点、影剧院、医院、综合类市场、商业步行街、街头游园、公园、学校、部分基层站所和城市主要道路。
[不乱吐痰] 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元罚款。
[不乱扔废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皮壳、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不乱撒纸钱]禁止沿街道抛撒冥纸,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
[不乱倒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生活垃圾,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以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不乱穿行]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整治目标] 重点区域自5月1日起,基本杜绝“四乱”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