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朱洲)利用职权之便,身为拆迁办副主任的李某竟然将被拆迁户的楼房补偿标准擅自提高,多为被拆迁户补偿41万元。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有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某原是东陵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6月,在“一宫两陵”周边地区拆迁改造过程中,被拆迁户佟某有一处没有竣工的二层楼房屋,李某违反规定和拆迁政策,私自将佟某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提高,给其多补偿41万元。今年1月,东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有滥用职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故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