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宵的夜班,他想熬点猪油犒劳自己。没想到点燃了房子,还搭上了邻居母子俩的命
疲劳大意酿成了这起悲剧
富阳“10·8”火灾事件用火者被判失火罪
熬猪油不慎引大火,母子深夜葬身火场。 去年富阳“10·8”火灾两人死亡事件日前在富阳市人民法院判决:重庆籍民工余永华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死者276258元。
去年10月8日晚9时许,富阳市灵桥镇王家宕村失火。晚10时许,大火被扑灭,一幢木结构老房子变成了断垣残壁。更令人扼腕的是:村民周世芳和年仅5岁的儿子曾海林没能在大火中逃生!
王小丰与周世芳是亲戚,租住在曾家一步之遥东面的房子。“听到呼救声,我连忙冲到了曾家大门口,此时大火已封住房子,我隐约听见周世芳叫了我一声‘姨夫’,我猜测,她想把儿子从窗口扔下来,让我接住,可是除了‘劈啪’的着火声,我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
据了解,失火民房二层出租给了重庆籍民工曾长路(与妻子周世芳、儿子曾海林同住);一层出租给余永华。曾、余两家共用一个厨房间和大厅。经调查发现:起火时,余永华所用煤气灶正处于开启状态,此煤气灶及附近毁损情况最为严重,且在余使用的锅底及煤气灶上附着的残留物中含有猪油成分。据余永华老乡证实,起火当晚余永华曾熬过猪油。
在事实面前,余永华交代了用火不慎,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的经过:10月7日,余永华上了一个通宵的班,8日白天也没有好好休息,去市场买回2.4公斤猪板油。当晚8时多,余开始熬猪油,由于板油买的较多,他准备分两次熬。
第二次熬时,煤气将燃尽,而余永华已睡意蒙眬。根据经验,余估计这点板油熬好还要一些时间。于是他决定先到里间房内“靠一靠”,没想到由于太疲惫,这一“靠”就睡着了。直至门外“救火”的呐喊声将他惊醒,他才发现家中失火,他忙搬起一辆自行车冲出火海。
(通讯员曹轶记者陈良江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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