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变动频繁企业相当“头疼”,来自深圳的省政协委员刘伟宏建议
建立高职人员信用体系
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潘咏李纪泽通讯员沈提安
【本报讯】“企业用人的变动频繁,一方面增加了企业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对企业快速准确地甄选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来自深圳的省政协委员刘伟宏在向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提出,建立企业高级职业人员的信用体系,是在目前人才服务体系下建立企业与人才间互信基础、解决人才流动及企业人才需求的务实办法。
信用信息缺失让用人企业“头疼”
刘伟宏认为,目前的人才服务体系让求贤若渴的企业在用人时很“头疼”:一方面,在引进人才的过程中,由于人事政策的限制,很多人才的个人档案遗留在外地或由人才市场代管后便不再理睬,造成企业对拟用人才的考察无法通过“档案”这一传统途径来获取有效信息。与此同时,假学历、假文凭、假证明被到处兜售,还有一些应聘者隐瞒重要事实,或是夸大过去业绩,以误导用人单位。因此,用人企业往往借用验证、人才测评、背景调查等一系列手段来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以保证人才契合职位要求,对人才的考评周期较长且考评成本较高。
另一方面,少数企业员工不讲诚信,利用工作之机中饱私囊,甚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极大损害了用人企业。同时,我们的人才市场体系却很难对这些不诚信人员甚至是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追踪和惩戒。
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机制
据了解,上海在建立职业人员信用体系方面进行了改革性的尝试。上海人才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业绩档案部,业绩档案部与上海各行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联系,对个人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实评估,为其建立业绩档案,并提供诚信报告。
“对于正处于进行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的历史新时期的广东,建立高级职业人员信用体系的任务显得愈发紧迫。”刘伟宏说。她希望通过建立可方便查询的职业信用记录达到“三赢”:有利于企业快速招聘到合适人才,有利于建立人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机制,有利于人才形成内在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约束力。
政府牵头成立职业信息服务机构
刘伟宏建议,政府应针对高级职业人员信用体系的管理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对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运作进行方向性指导;由政府牵头或促进成立一个具公正性和权威性的职业信用服务机构,并且政府主管部门须经常对该信用服务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保证该信用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
刘伟宏同时建议,应加强信用管理软件的开发,建立高级职业人员的信用数据库以及查询数据的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将权威性职业信用服务机构与用人企业之间的数据进行有效链接,充分实现数据资料的交换和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