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确立政府与
行业协会新型关系
(紧接A1)还有约1/3的协会副秘书长以上职务由党政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及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兼任,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为了在市场经济运营体系中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行业协会的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2004年6月,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成立,把过去分散由31个政府部门分别履行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相对集中由政府授权的一个机构加以承担,这是对传统的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的一次突破;同年12月,《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实施方案》颁布实施,拉开行业协会的民间化改革的序幕。
据介绍,我市行业协会民间化主要分三步走,包括组织机构的民间化、运作机制的民间化以及在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民间化之后,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协会,逐步形成一支按市场化原则和国际惯例运作的行业协会群体。经过一年的努力,到去年底,我市行业协会组织机构民间化工作顺利完成,原来在全市69家协会兼职的201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出协会或辞去公职,相当部分行业协会与原政府主管部门存在的行政隶属依附关系从此解除了。
目前,全市行业协会已发展至168家,主要涉及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四大支柱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商贸旅游业、建筑和房地产业、市场中介服务业、农业等。协会从业人员达到2300多人,成为我市社团组织中力量最强、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部分。改革一年多来,我市由民间自主设立的行业协会达到30多家,新组建、设立的行业协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全部根据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不再具有政府的行政色彩。
政府与协会相互独立、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市行业协会署署长葛明表示,构建政府与行业协会新型关系是有具体内容、可以操作的。例如,市政府支持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的规范与管理,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部分职能和工作事项依法转移给行业协会,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管理职能和工作事项依法委托给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协会依法、有序、规范承接行使政府转移、委托的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的机制。同时,建立起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平等法律地位关系。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在产业发展、产业规划、行业协调管理等方面进行合作,行业协会通过反映诉求、参与决策咨询,促进政府规范行政行为,政府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履行职能。通过建立咨询告示制度、敦促制度、听证制度、委托制度、购买制度、资助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与行业协会的新型关系。
前不久,我市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把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列为7个重点改革内容之一,提出以深入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为主线,率先实现行业协会改革由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向法人治理制度构建的转变,国家发改委肯定了深圳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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