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凌晨,慈溪市发生了一起艾滋病人咬伤警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此事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已采取各种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艾滋病毒传染对警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据了解,2月12日凌晨4时许,慈溪市公安局民警钟明、胡明(化名)等4人在浒山街道南二环线一公司门口巡逻时,发现前面行驶的两辆摩托车大灯关闭,牌照倒挂,车上4名乘员形迹可疑。 钟明等民警准备上前盘查,两辆摩托车却快速逃离。巡警马上告知其他巡逻警力共同围捕,在浒山体育中心附近将其中3名可疑人员抓获。在抓获过程中,一名男子暴力抗拒民警执法,并将民警钟明咬伤……此后,民警将该男子带离现场,在审查时,警方发现那个咬了民警一口的男子叫霍海松,是一名艾滋病毒携带者。
事情发生后,慈溪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接触霍海松的民警采取药物预防措施,并对浒山派出所候问室、车辆等高温消毒。据介绍,几位民警经医学观察,目前尚未发现有异常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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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人”可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有关艾滋病人咬人或以“自己是艾滋病携带者”的特殊身份威胁执法人员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据相关媒体报道,河南驻马店一个派出所的民警被艾滋病人咬过3次……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