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游孟轩记者高冰洁)今年1月,泸县成立行政效能监察、企业服务110投诉举报中心,对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年中3次被企业投诉查实违规的,将给予直接责任人辞退处理。
据介绍,该中心设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对群众有关行政效能问题的信访、举报和投诉,中心将认真查办,及时回复;对不及时办理、纠正、回复的,实行告诫制;对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业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中被企业投诉1次查实违规的,给予其直接责任人待岗处理;一年中3次被投诉经查实违规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