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 截至2月14日,春节、元宵节期间全省供销社系统共销售烟花爆竹8000余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由于各级供销社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使所经销产品在经营环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为保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省供销社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照章经营和管理,并成立了山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和稽查大队,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实施办法》,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配合安监、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省各级供销社经营场所、储存仓库、消防设施、销售制度等环节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者进行取缔。为从源头上严把产品质量进货关,省土产日杂公司对省内外厂商进行了产品质量考察,确定了定点供货商,确保了产品质量,杜绝了质量隐患。在烟花爆竹的运输上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即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和专用封签)。在烟花爆竹的销售上,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岗前专业知识培训,使每一位上岗人员都全面熟悉和掌握有关烟花爆竹方面的商品知识和安全消防技能,从而保证了烟花爆竹从生产、购进、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
(张云 郎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