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0日讯(记者 王海燕郑全策摄影报道)因不小心遗失了停车凭证,谢先生被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物业管理处一再要求,缴纳300元违约金,并写书面道歉书。后因拒绝这么做,物业管理处便将他的车子上锁。 谢先生非常纳闷,物业管理处凭什么要求他写道歉书,难道仅仅因为一纸停车凭证?
读者反映:
丢失停车凭证车难开
今天上午,谢先生向本报投诉。谢先生说,2月18日,他开车进入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探望父母,门岗给他开了一张停车凭证,内容大致为车牌号、进入时间等。大约一个小时后,他开车欲出该度假村时,在大门口被门岗拦住,要求交出停车凭证。而他左找右找,就是找不着,估计是开车门时被风吹走了。
保安要求谢先生,一要交违约金300元,二要写道歉书。他不同意,保安就不让他开车离开,还让他出示身份证。他拒绝,因急着去办事,他便把车停在大门左边。回来时,他发现车子上锁了。他找到保安要求开锁,得到的回答是,要交违约金,并写道歉书,否则不予开锁。这两天,因为车子被锁,谢先生出行不便。
记者目击:
皮卡车被上了锁
今天中午12点多,记者来到位于新埠岛的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在大门右侧停车场,记者看到了谢先生的皮卡车(琼A3978x)。该车的前右轮上着一把锁。车前窗上贴着一张违约处理通知书(编号为F-BA-014-A),内容为:琼A3978x车主,因您的下列违约行为,无理将车堵在小区主路口,违反了小区管理公约,严重影响小区正常交通秩序,管理处依约采取下列措施,收取违约金300元,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谢先生说,他的皮卡车原先不是停在这里,一定是被拖至此。他说原来有朋友开业主的车辆欲出小区,保安都是打电话与业主核实后就放行。
物业管理处:
一再拒绝记者采访
记者来到海口新世界花园度假村物业管理处。接待小姐一听是记者,就说负责人都不在。然后解释,王经理在医院打点滴,王总监在新埠岛边防派出所。她与王经理电话联系,对方始终不同意接受采访,还问接待小姐,是谁允许记者进入小区的。记者问,王经理在哪里打点滴,如果她不便,可以去医院采访。但该小姐不愿透露,也不提供联系电话。
得知王总监在派出所,记者马上驱车前往。到达派出所后,民警说王总监刚离开。在与物业管理处再次联系说明希望采访王总监。但等了10多分钟,也不见对方回话。截至发稿时,物业管理处的人没与记者联系。
律师说法:
物业管理处要求无理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说,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只是物业管理处单方面制定的,而非与当事人双方约定,属于无效约定。因此,物业管理处无权要求当事人支付300元违约金,且300元违约金于法无据。
刘律师说,当事人丢失了停车凭证,物业管理处可要求当事人出示身份证与行驶证,这是对车主负责的表现。待核实后,可允许当事人缴纳停车费,并交付停车凭证的工本费。让当事人写道歉书,这是无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