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市香坊区化工路上的各业户收取正常的卫生费是正常的,但是收了卫生费,街路卫生却依然脏乱不堪,并且收费的价格也不统一。更让各业主们困惑不已的是所开卫生费收据竟是“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20日上午,记者在香坊区化工路红升村村委会门前看到,街路两侧堆着两个大垃圾堆,附近人行横道上随处堆放着煤渣和生活垃圾,马路上也是积水成片、泥泞不堪。市民刘先生是附近轮胎修理部的老板,他告诉记者,从2005年11月份开始,有一名男子每月定期来收门前卫生费,第一个月收了他90元,并开了收据。可事后王先生得知,有的业户并没有缴纳卫生费。记者随即走访了附近几家业户,结果得知大部分业户都没有交过卫生费,其中还有些业户每月只交5元钱。记者在刘先生的卫生费收据上看到,收费单位公章为香坊区市政劳动服务公司。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随后,自称化工路卫生收费负责人的邱正林来到现场,据其介绍,化工路沿线的卫生归他们管理,但清扫街路都需要费用,公司便决定对沿街业户进行收费,并向物价部门申报审批,规定是每户每天收3元钱卫生费。记者又与香坊区物价局取得了联系,据工作人员韩某介绍,香坊区市政劳动服务公司对化工路沿线的业户收取卫生费并没有向物价部门申报。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不能作为任何收费票据,正规的收费票据应该是财政部门下发的非营业性收据或定额收据。(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