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
在时下的南方某市,搞一个项目竟然还要盖上百个章。这件事在该市正在召开的“两会”上被披露并受到代表委员的严肃批评。平心而言,“一个项目盖一百个章”的“怪闻”并非是某市首创,在早些年的其他省份已有披露。 问题在于,在倡导“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改革开放已20多年的今天,在问责制蔚成新风的今天,为何还会冒出此类怪事?
众所周知,在社会生活中,一个公章代表了一个部门,一个公章就意味着“一道关”。上一个项目盖100个公章,不言而喻,要过100关。在这100关中,假若有哪一关或因主管领导因故不在岗,或因具体办事的人员心情不好,恐怕要等甚至还要变着“法儿”去求。这个“法儿”自然也包括要请客甚至“意思”“意思”。当然,假若被审的项目是由于触犯相关法规或手续不齐的话,办证被卡实属应该。问题是,一个政策允许、手续齐全的项目却无端端被拖至300天,无端端要过100关的“折磨”。
时下社会有种病叫“见怪不怪病”。有的官员对一个项目盖100个章等300天的行为“熟视无睹”,就再现了这种病症。
前些时候,笔者到一个国有商业银行去缴交水电费,也耳闻目睹这样的“怪象”:排队等缴费的人群足有200米,从室内排到门外,而办事人员仅开一两个服务窗口。显然,这也是“见怪不怪病症”作祟。“见怪不怪”是一种麻木症。得了这种病,往往表现为对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视而不见;对办事不公、办事不力问题回避塞责;对群众疾苦,对群众意见眼睁眼闭。
一些官员见怪之所以“不怪”,乃因缺了某种“元素”:责任意识。因此,医治这种病,就得要对症下药。一方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另一方面,从司法、行政、纪律、舆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而后者显得更有效更迫切。仍有类似一个项目盖100个章的怪象冒出,说明监督仍然乏力。
笔者认为此“医方”能真正开出,恐怕监督机构需切切实实地“真抓实干”。要使一个项目盖100个章的怪象从此消失,还要各级官员下一番工夫医治“见怪不怪病”。(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