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名嘴”孙成刚最新领罚200万
本网记者 周芬棉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系列行政处罚决定书,曾经的股市“名嘴”孙成刚因“自买自夸”被罚没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据中国证监会消息,去年证监会共作出了43项行政处罚,相比2002年的17项、2003年的40项、2004年的49项,在数字上虽不最多,但是,这43项中多项被处罚者在证券市场均曾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且,一年之内百余中证券高官荣登“厚黑榜”,有的甚至被处以“极刑”,从此在证券市场上销声匿迹。
一批券商前赴后继被关闭
证券市场近几年持续低迷,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及资产管理业务三大业务量的不景气,使众多券商一直在生死线上徘徊,而昔日的挪用客户保证金、超范围经营委托理财业务等违法行为终于被暴露出来,去年一年有17家券商被责令关闭。
年初,大鹏证券与南方证券两大券商相继被责令关闭,就引发了证券市场的大地震,之后余震不断,如同倒塌的多米骨牌,亚洲证券、北方证券、汉唐证券、五洲证券、民安证券、福建闽发证券相继被关闭,紧接着,德恒证券、恒信证券、武汉证券、甘肃证券、昆仑证券、广东证券、天勤证券、西北证券和兴安证券也未能避免被关闭的命运。大鹏证券今年年初即被法院宣布破产,兴安证券、五洲证券等一批券商亦正在进行清算之中。
伴随着这些证券公司的关闭,一些券商高管再也不是“换个地方继续做”,而是毫不客气地受到相应处罚。汉唐证券的董事长及前任总裁吴克龄、总裁宋建生分别被吊销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高管任职资格并罚款3万元,代总裁丛蔚和财务总监刘家明分别被吊销高管任职资格;闽发证券的上海永嘉路营业部总经理周反美、上海水电路营业部总经理昌琳、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林瑾、福建福清后埔街营业部总经理廖宙群、天津六纬路营业部总经理杨胜利5人,这些在证券市场上曾经“呼风唤雨”的人,分别被吊销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而其余券商高管有涉嫌犯罪的,则悉数被移送司法机关。
孙成刚领得最大单210万
孙成刚乃股市“名嘴”,股评分析人士,他因违规交易股票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9.2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股市分析师依其专业服务在证券市场地位虽不显赫,但却“一言九鼎”,凭借这种特殊身份,会员制的利用电视等大众传媒诱导投资者入会,吹嘘投资者定会获得丰厚的回报;有的则以此谋私,从事内幕交易,为投资者设下陷阱,专等那些急欲解套或扳回本钱的投资者跳下去。一时间讨伐股市“黑嘴”之声四起,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先后颁布法规,严惩股市“黑嘴”。
孙成刚“聪明”,他早在几年前就违规为自己挣足了钱,其行为虽也隐蔽,但还是终被查处。证监会查明,孙成刚于1995年6月5日开立股票账户,据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报披露,孙因持有该公司22.07万股流通股而高据流通股第10位,他的股票账户自2002年3月26日至2004年4月22日,先后挂在其配偶王艳红和岳母滕德英资金账户下,该账户除持有安源股份外,还买卖了其他81只股票,共计进行了831笔交易,盈利1992110.42元。证监会认为,孙成刚作为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首席分析师,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法中关于“分析师不得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遂作出重罚,并处没收其巨额违法所得。
天歌科技创受罚者众之最
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歌科技,是众多被处罚的上市公司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其违规行为司空见惯,但参与者二十多人均“自觉”违规,参加者众,实属不多见。
据证监会调查,天歌科技信息披露存在的违法行为,一是信息披露虚假2000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3714万元,2001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3742万元,2002年中期报告少披露亏损860.88万元,同时虚假披露1.57亿委托理财事项。虚假披露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证券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其最根本的原则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实披露是上市公司最为基本的义务之一,天歌科技虚假披露屡达天文数字。
天歌科技第二项违法行为是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证监会查实,天歌科技存在隐瞒关联方关系和交易行为。2001年12月天歌科技及其子公司上海天歌实业有限公司和成都天族金网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成都某关联公司100%股权。此事直到2002年12月19日才予以披露。另外,天歌科技隐瞒多项重大担保事项、重大委托理财事项。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针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证监会作出对天歌科技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原董事长邹昌浩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财务总监李长征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财务部长桑茂安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包括董事总经理贺东东在内的其余21名公司高管处以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彰显威慑力
证监会在去年开出43份行政处罚中,除17家券商外,还有3家期货公司或期货经纪公司,15家上市公司,126名上市公司高管,另外还有一些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据记者统计,自1992年以来,证监会共作出462份行政处罚,处罚上市公司高管580名,证券公司高管99名,期货经纪公司高管32名,中介机构相关责任人58名,各类人员总计1160余名,处罚557家单位。从受处罚的行为类别分析,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操作市场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也有其他证券违法,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中百余件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虽然行政处罚除了警告、罚款,最重的也不过是吊销从业资格或证券业高管任职资格,与受处罚者违法行为所得甚至藉此得到的益处根本不成比例,但是,这种处罚为日后的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诉讼提供了便利。而且,行政处罚执法是证券期货监管的核心组成部分,自证监会成立以来,行政处罚执法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指引下,紧跟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步伐,不断变革,日益完善。
近两年来,证监会在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协调,提高办案效率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陆续推出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审理案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规定、新制度,从而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行政处罚执法规则体系,保证行政处罚工作顺利进行。
据了解,证监会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率先将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当事人陈述申请、听证等不同程序,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不同部门之间又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以确保调查处理的公正性。目前,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两法”,对现有行政执法机制进行修改,以期使其更加完善。(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