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消息(记者 肖永政通讯员姜建峰)因男方户口本上误把“未婚”填成“已婚”,一对有情人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奈之下只能“无证结婚”。眼见着孩子渐渐长大,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2月14日,于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了自己的窘境。 经记者联系协调,2月15日,于先生终于盼来了喜讯:他的户口本上的错误记录将被纠正,可以正式申请结婚了。
家住文登市蔄山镇白玉庄村的于先生,户口原属北郊镇(现已取消),当时尚未结婚的他,其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上,不知为何却被填上了“已婚”两字。当时他对此没太重视,因此一直没有去公安部门申请更改。然而,当他在4年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双方准备去登记结婚时,却因这一错误而遇到了很大麻烦,导致两人一直无法登记。
据于先生讲,当年,当他和女友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时,工作人员发现于先生的户口本上标注的是“已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再次登记结婚,否则就是重婚。尽管于先生费尽口舌说明这是一个错误,自己从没有结过婚,但民政部门依据户口本上的状况,坚决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过了不久,由于文登市部分乡镇进行了合并,于先生的户口改为蔄山镇所属。当他到蔄山镇派出所去申请更正户口本上的错误时,工作人员因不了解实际情况,未予更正。无奈之下,4年前他和女友举行了“无证”婚礼,并在结婚第2年生下了一个孩子。
由于孩子逐渐长大,即将面临着上幼儿园和入学等实际问题,于先生的烦恼又摆到了面前。2月14日,他拨打党报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记者随即联系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了反映和协调。
15日上午,记者和于先生一起来到文登市蔄山镇派出所。所长张玉新了解情况后,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白玉庄村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于先生可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向上级机关申请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记录。2月16日,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到村里调查了他的情况,自己很快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