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导演陈凯歌对使用电影《无极》的片段剪辑成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表示愤慨,称一定要起诉它的作者胡戈。连日来,“馒头风波”愈演愈烈。前日,广州的王旭阳、王胜智、王锋、黄勋、田芳等5位律师发表公开信,声援胡戈,愿意为胡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律师们认为,胡戈的视频短片《馒头血案》并没有侵权,反倒是陈凯歌有侵犯胡戈名誉权的嫌疑。短片的片头已有声明:“以下你看到的东西,是本人自娱自乐之作……本东西仅限个人欣赏,禁止传播。”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胡戈制作该视频短片是出于个人欣赏、自娱自乐的目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著作权的限制性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因此,胡戈在制作自娱视频短片时使用电影《无极》的片段,并不构成对该影片著作权的侵犯。
公开信认为,胡戈制作的短片属于文艺评论的一种特殊形式。《无极》是一部公众作品,任何公民都有对其发表评论、批评的权利。胡戈当然可以通过幽默搞笑的方式,对《无极》进行褒奖或批评。
有报道称,陈凯歌作为一个电影界大腕,对胡戈的评价竟然是“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等。律师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这样的话是不适当的,涉嫌侵犯胡戈的名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