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平气和看,任志强不过说了句大实话。中国该不该有“穷人区”和“富人区”?我觉得,这是一个没有多少争论价值的命题,因为在目前的商品房市场中,出现从豪宅、普通商品房到经适房的消费差异性,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而消费能力与生活观念相似的群体,选择同一区域而居,也是一个趋势,比如,越来越多城市出现白领社区、富人别墅区等阶层特点鲜明的聚集区。
按照我的理解,任志强声称的“穷人区”与“富人区”,并没有多少道德公平色彩,更多地属于消费范畴———这点很重要,很可惜被不少人忽视了。由市场力量自发形成的“穷人区”与“富人区”在本质上区别于采取行政权力强行“开发”出来的居住区,前者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市场语境下的消费自主权与自由选择权,而后者则是国家机器对某些人群公然的政治歧视与人权践踏,比如德国纳粹之于犹太隔离区。
既然“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市场选择的结果,那么,它们的存在也就有了某种合理性与生命力,不是道德谴责与唾骂所能阻止的。更进一步说,在日益多元的消费市场里,要求所有的人穿同样的衣服、住同样的房子,是可笑的乌托邦;在“天下大同”到来之前,任何一个社会出现贫富差距都是正常的。
将贫富差距悬殊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归咎于“穷人区”和“富人区”,是房地产无法承受之重,更是思维肤浅化的典型表现。必须看到,解剖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更重要的应着眼于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公平性考量;而缓解悬殊贫富差距的重任,也非区区一个房地产界规范发展所能承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