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法语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殷晓)昨天,彭荷(化名)因为给“六合彩”坐庄被法库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彭荷是法库镇一名妇女,去年2、3月间为“六合彩”“上庄”报号,从中提12%的“水钱”。
期间涉及“六合彩”赌博交易额100万余元,提取中奖款29万余元。2005年3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破获的一起“六合彩”赌博案件中,“上庄”落网将她揪出。
“其实‘六合彩’中奖的只是极少数,所谓的中奖奖金跟投入根本不成比例,得到实惠的还是我们‘庄’。”宣判后彭荷表示。(沈阳今报)[编辑: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