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岁的赵某入室行窃被女事主发现后,竟持刀猛刺事主20多刀致使其当场死亡。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入室抢劫案。庭审对话
上午9点40分,赵某被两名法警带上被告席。
赵某对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几乎进行了全盘翻供。
赵某陈述,案发当天他本来准备去姐姐家借钱。
公诉人问:“去你姐姐家借钱为何带匕首?”
赵某说:“我有这样的习惯。”
“那你为何还戴着手套?”公诉人接着问。
赵某称:“天气太冷。”
据赵某被抓后在公安机关的口供,第一句话就是“我杀人了”。但在法庭上,赵某当庭翻供说:“人不是我杀的,我进屋后就发现地上躺着一个死人。”
公诉人问:“你刚才说过屋内什么都看不见,你是怎么发现死人的?”
赵某说:“我脚下被绊了一下,赶紧去开灯,就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当时我吓傻了,于是拿了一个包就走了。”
公诉人问:“后来警方追捕你时,你为何告诉别人你杀了人?”
赵某说:“那个人欠我钱,我就想吓唬他,让他尽快弄钱还我。”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案情回放
2005年2月28日23时许,赵某携带尖刀来到房山区韩村河镇潘庄村,翻墙跳入陈某租住的院内,盗走价值100元的财物。
大约2个小时后,赵某又从陈某院内进入其隔壁的刘女士家中行窃。被发现后,赵某即用尖刀猛刺刘女士20余刀。刘女士被当场杀害。赵某掠走价值5700余元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