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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1 东北新闻网 |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广西南丹县的陆某在客运站等车时认识宾阳县的卢某某,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并以姐妹相称。没想到热情的陆某邀请卢某某来玩时,卢某某竟下药抢劫了陆某的财物。 近日,卢某某被南丹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5年8月8日,广西南丹县女青年陆某在南宁安吉客运站等车认识了前来搭话的宾阳县大桥镇人卢某某,双方很谈得来,互有好感,遂以姐妹相称,最后,两人还互换了手机号码。 陆某回到南丹后,因想念卢某某,便热情邀请卢某某来南丹玩。2005年8月12日18时许,卢某某从南宁坐直达快巴来到南丹县城,陆某热心招呼,两人在南丹县城华城大酒店开房一起住下。 住下后洗漱打扮完毕,陆某带卢某某出去过夜生活。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吃了夜宵回到酒店,但还是有说不完的话,期间,卢某某帮陆某开了一罐红牛饮料,她们靠着枕头继续聊着,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当日陆某很晚才醒来,却不见卢某某的影子,继而她发现自己的手机、戒指、项链都不翼而飞。意识到大事不好的陆某只好到派出所报案。 8月16日晚8时许,陆某在金城江白马街发现了卢某某,便约了其他人帮忙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归案后,卢某某承认那晚在陆某喝的红牛饮料里偷偷放进了麻醉药,趁陆熟睡后抢劫了她的随身物品,后在街上销赃得款5700元。 ( 中国新闻网)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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