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会专题报道:我没喝茶水,也付茶位费?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尹安学、傅汉荣、周乐瑞、王晓云,通讯员郭若萍报道:不喝茶也要收茶位费?今天上午,省政协委员孟浩建议改变这一惯例。
孟浩说,中外友人与他聊起广东的饮食文化,在大加赞誉的同时,对多数酒楼餐厅收取“茶位费”不能理解。 这些足迹遍布世界各大名城的友人看来,客人入座后服务员端来茶水,应是表示欢迎的一种方式。如果服务员在没有明示并告之须收费的情况下,却在客人用餐毕埋单时按位收取“茶位费”,应属侵犯消费者权益之行为。
孟浩曾就此专门向一些酒楼餐厅的经理求证过。他们说,一般上档次和规模的酒楼或饭店都收“茶位费”,即使客人不喝茶不喝水也要交,这是餐饮行业中不成文的“惯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强迫或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对所提供的食物和服务,应当事先将价格告知消费者并接受消费者的选择。”对此,孟浩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的职责,出台相关酒楼(饭店)经营的具体规定,不得向食客强行收取“茶位费”,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酒楼(饭店)做到“有投诉,必追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