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16时22分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人民政协成立55年来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全面总结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讲话”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并要求,各级政协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政协工作必须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和发展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使政协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努力做到政治协商有方
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也有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成为最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要履行好政治协商职能,必须坚持政治协商制度,强化协商的计划性,改进协商方式,努力做到政治协商有方。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是搞好协商的重要前提。政协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明确政治协商内容,规范完善政治协商程序,切实把政治协商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做到对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的人事安排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对出台的地方重大政策和法规先协商后通过。
强化协商的计划性。强化协商计划性是实现政治协商的重要保障。政协要加强与同级党委和政府主动沟通与衔接,共同研究确定协商计划,围绕党政工作全局、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精心选择协商议题,并从内容、形式、参加人员、工作步骤、目的要求等方面规范政治协商活动,增强政治协商的操作性,避免实际工作中的可协商可不协商、以通报代替协商等随意性、简单化的作法。
改进协商的方式。改进协商方式是创新发展政治协商的重要手段。政协要在全委会实施全面协商、常委会开展专题协商、主席会议进行重点协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的内容,探索、创造新的形式,采用大范围协商讨论、小范围协商座谈、公开协商、内部沟通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使政治协商更加经常有序、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富有成效。
二、切实做到民主监督有力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独有优势和特点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迫切愿望。但由于认识和机制、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政协民主监督仍相对比较薄弱,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加大政协民主监督力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重要任务,要不断创新发展民主监督的形式和载体,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为此,要把创新发展民主监督的形式作为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在坚持政协的有关会议、建议案、提案、调查报告,委员视察、重要专报、委员举报等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基础上,探索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民主监督有力。
充分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提案是政协民主监督普遍的、具备一整套完整程序的、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重要形式。对这一重要工作,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要注重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改进和丰富提案征集方式,加大提案督办和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特案特办,领导督办,开门办案,带案调研,跟踪督察,提案点评等形式,不断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是近年来各地政协不断探索的一种民主监督的新的形式。政协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可以促其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可以增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影响,引起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民主监督的良好效果;可以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界别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使政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影响进一步得到提高。实践证明,民主评议是创新发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发展。
加强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需要把民主监督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多维的立体监督体系。对此,要把推进政协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作为创新发展民主监督的又一突破口,坚持日常新闻宣传、系列宣传报道和开设专栏深度报道相结合,在各种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政协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参与热点论坛,对政协工作进行深度宣传报道,从而把政协民主监督引向深入,加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三、认真做到参政议政有为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舞台更加宽阔。做好参政议政工作,要不断创新发展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到参政议政有为。
强化专题调研工作。调查研究是政协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前提和基本方法。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真正的参政议政权;没有调查研究的硬功夫,也就没有参政议政水平的提高。发挥调查研究的基础作用,需要不断创新发展。要围绕党政工作的中心、大局、重点、热点和难点选好专题;要努力探索以重点课题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的政协专题调研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开展小范围深入调查,大范围研究论证,提出高质量、有见地的建议;要不断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和渠道;要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全面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促进调查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对调研报告的形成、报送和反馈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追踪和督促,不断提高专题调研的水平和实效。开展专题议政工作。专题议政是一种灵活、直接、及时、有效的参政议政方式。当前,一些地方政协着眼于创新、着眼于发展、着眼于实效,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每年选择一至二个事关地方全局的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议政会。实践证明,这种委员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的议政会,是组织委员和党派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一种有效形式,为委员施展才华、献计献策、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了舞台,加强了委员与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直接协商沟通,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共识,增强了共谋发展的合力。对这一参政议政新形式,要不断地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它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近年来政协创新发展的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寓于政协的各项工作之中,力求真实、注重质量、讲求时效、突出特色,重视和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尤其要注意收集界别委员的意见和反映,注重发挥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要紧扣发展,关注民生,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情况;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的工作为重点,贴近实际,发挥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
创新发展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开创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杨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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