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6日10:24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以牧民定居、农房改造和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全区80%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住房。为尽快组织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25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在会上指出,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边防。
向巴平措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工程,从我们民房改造试点所积累的经验看:加强组织领导是政府主导民房改造的重要保证,实行必要的优惠政策是推动民房改造的重要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是推动民房改造的基础工作,狠抓质量、加强管理是民房改造的重点环节。现在,我们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时机是成熟的,条件是具备的,只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狠抓落实,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就一定能够完成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牧区小康社会建设。
他指出,要明确任务,完善政策。农牧民安居工程主要任务是:采取政府主导、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等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完成21.98 万户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使125.2 万农牧民群众搬进新居,并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级水、电、路与村民委员会配套建设问题。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是我区“三农”工作的重头戏,我们一定要带着真感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向巴平措强调,农牧民安居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高度,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预期的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光添彩。
自治区副主席洛桑江村、次仁出席会议。区财政厅负责人就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作了说明。各地(市)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200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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