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表示不服将上诉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53岁的刘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因喝酒“误事”,主动将持有的假美元交给警察看管,从而换来10年有期徒刑。昨天上午,53岁的辽宁人刘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刘某不服,表示上诉。
公安机关的现场记录显示,2005年11月8日晚10时许,一醉酒男子躺在卢沟桥晓月苑小区附近的地上不省人事。警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50多岁的男子躺在路边上,浑身酒气很重,迷迷糊糊。临走时,醉酒男子指着身边一个公文纸袋要民警帮忙看管,民警打开纸袋后发现,里面装有三叠美元。后经鉴定,刘某所持有的298张面值为100的美元均为假币,面值折合人民币24万余元。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检察机关对刘某提起供诉,指控其犯持有假币罪。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知假币仍继续持有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考虑到刘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给予其从轻处罚。裁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