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2006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市委提出的2006年中心工作,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是围绕适应建设“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加快制定《银川市旅游产业发展条例》、《银川市湖泊湿地保护条例》、《银川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例》、《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银川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银川市儿童休息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银川市生鲜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创园”工作、“创卫”工作、“创模”工作,以及贯彻《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兴工强市战略,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银川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银川市农村客运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四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社会治安、司法公正以及看病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市的医疗卫生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视察,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报告,五是围绕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加强代表工作,制定《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加大代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不断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六是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够落到实处,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