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车还没有停稳司机就打开车门,致使一下车乘客被摔死。昨日,记者从开县检察院得知,经该院提起公诉,客车司机傅世林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傅世林,20岁,开县南雅镇人,靠跑客运为生。 去年8月21日15时许,他驾驶客车从南雅镇往汉丰镇方向行驶至开县新县城开州大道时,乘客贺伦全喊下车。傅世林打开转向灯后将车往右边靠。因车还没完全停稳,车门打开了,有乘客劝贺伦全不要慌,等车停稳了再下,可话还没有说完,贺已经跳下车了。由于惯性作用,他一落地就摔倒。傅世林马上下车和另外一名乘客扶起贺伦全,但贺已失去知觉。后来,贺因抢救无效死亡。
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傅世林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律师说法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说,司机在车未停稳之前,将自动门打开,当属措施不当。周律师还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在车未停稳前,下车的乘客须判断下车的安全时间和条件;另外,有司乘人员劝说等车停稳后再下车的情况下,下车的乘客得到了更多的信息来保障下车的安全。因此,安全下车,不仅仅是司机的责任,乘客也须有一定比例的责任。见习记者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