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缴费越多待遇越高
今年起,我省将实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职工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其养老金待遇也随之水涨船高。同时,我省县(市、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也将纳入再就业扶持的政策范围,更多的人将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 昨日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一系列利好消息。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
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一直备受关注。会议透露,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基本养老金开始实施新的计发办法。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新计发办法就是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调动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将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纳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通过利益和机制的引导作用,促进职工主动多缴费。如果退休早,不仅基础养老金计发年限短,而且个人帐户除数大,养老金水平就会相应低,可以从制度规定和利益机制上遏止提前退休现象。据悉,我省正在研究制订配套政策,预计在3月底以前可以出台。
同时,我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物价变动和基金支撑能力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逐步缓解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矛盾。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被列为做实个人帐户试点的8个省区市之一。我省这一工作已于1月1日全面启动,先按3%做实,以后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至5%。此举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改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局面。
新增5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其中新增跨省转移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社会保险方面,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失业保险新增30万人。特别是要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范畴。据透露,我省初步决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保底封顶”,无法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另外,其参保缴费的比例为21%,其中11%计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社保补贴
此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积极政策。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内容进一步扩展延伸: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且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所有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的一定数额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将县(区、市)属以上大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纳入再就业扶持的政策范围;对“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应延长两年。
同时,对政府投资或筹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的,除按规定给予了社会保险补贴外,继续享受3年、每年1000元的岗位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在参加一次性补贴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的,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